2006年8月1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法盲捉贼泄愤 非法拘禁惹祸
赵阿良 徐红良

  抓获小偷后千万莫自己“解决”。租住在绍兴县安昌镇的河南籍男子乔某抓住一名正在行窃的小偷后将其打伤,并关了小偷达10个小时之久。日前,这名“法盲”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绍兴县警方刑事拘留。
  7月23日上午,在绍兴县安昌柯北开发区某针纺厂当保安的乔某正在租房内睡觉。突然,他发觉有人在撬房门,便轻轻起床拿起一根木棍。乔某将房门打开,只见门口站着一个手持撬刀的30多岁男子。联想到自己房内曾失窃过煤气灶、自行车等物品,乔某对眼前的这名小偷格外痛恨,一把抓住正欲逃跑的小偷后,不由分说就抡起木棍使劲地朝其身上打去,并强行让小偷蹲在房门口的走廊里。
  打骂声引来了楼下的几个河南老乡,一听说是小偷,这几个人上来又是一阵拳打脚踢。棍打之后,乔某还不解恨,非要那小偷拿出至少1000元钱来作为上次被盗物品的补偿,否则就要砍断其双手,无奈之下,惊恐万分的小偷只好答应去找其妻子要钱。
  于是,乔某等人押着小偷找到了正在附近某绣花厂上班的小偷妻子,但其妻说无钱。小偷在再次遭到一阵毒打之后,又被乔某等人押回原处。
  当天晚上7时许,又渴又饿的小偷趁乔某看管疏忽之际逃下了二楼,乔某等人发现后立即追赶。路过此地的一村民见状后误认为他们在打架,便报了警。绍兴县公安局安昌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经查,乔某采取殴打等手段,非法限制小偷汤某的人身自由达10个小时之久,且致汤某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其行为已触犯法律。